-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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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5-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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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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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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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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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对政协红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张雪丽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三村乡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建设改造的建议》第7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在建议中提到的红河县三村乡卫生院只有1500多平方米的业务用房,只可容纳10张床位,卫生院房屋建设年代久远,已经陈旧甚至破败,漏雨和落墙灰现象经常发生,导致卫生院医疗护理工作难以进一步开展,也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同时,三村乡部分村卫生室存在房屋简陋且年久失修,外墙内墙部分脱落,房顶门窗漏雨严重,通风保暖较差的情况,导致就医环境较差。为此建议:关于推进三村乡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建设改造的建议。
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村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说明的通知》(云开组〔2019〕9号)的通知要求中已经明确了乡镇卫生院的基本标准:1.每个行政乡镇至少有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设有床位10张以上(县城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可不设床位)。3.注册全科医生或者执业医师不低于1名。4.建筑面积。20张床位及以下,建筑面积达到300—1100平方米。21~99张床位,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50平方米。100张床位及以上,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55平方米。5.设备设施配置。至少有急诊抢救箱、氧气瓶、切开缝合包、心电图机、生化仪、血球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离心机、显微镜、B超、抢救床、观察床、诊查床、妇科检查床、新生儿体重计、电冰箱、身高体重计、担架车、高压灭菌等与业务需求相适应的设备。中心乡镇卫生院配有救护车。6.科室设置。至少设置全科医疗科、内(儿)科、中医科、门急诊(抢救)室、计划生育科等临床科室,药房、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等医技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健康教育室等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行政村卫生室的基本标准:1.每个建制村建有村卫生室并达到基本标准(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建制村可不设村卫生室);2.建制村卫生室建筑面积60㎡(含60㎡)以上,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至少配备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等基本医疗设备;3.至少有1名人员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是为进一步优化乡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境,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好病的总体思路,我局已将三村乡卫生院2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纳入红河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规划,目前可研已批复,正在做初步设计,正在紧张有序推动项目建设。
二是从项目政策来讲,“十三五”以来就没有推行行政村卫生室的建设项目,云南省卫生健康领域项目投资导向也没有倾斜村卫生室建设投资导向,无法争取到上级资金支持;以目前的工程物价测算,新建一个卫生室需投入35万元,由于我县财政困难,争取地方建设资金较为困难。
感谢你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县
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4日
(联系人:王力弘,联系电话:1376930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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