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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工作机构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698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编制与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5号)、《中共红河县委、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红河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设置情况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红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文件和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材料,办理各级各部门发送县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领导直接召开的各类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上级政府和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调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工作。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搜集整理政务信息,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电子政务和网络建设工作。

(十)平时负责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建设,战时负责发放防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抓好人员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消除空袭后果。

(十一)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3个。

1.红河县数据发展中心

单位名称:红河县数据发展中心(加挂红河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牌子)

主管部门: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单位类型:管理类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副科级

主要职责:编制全县数据发展规划;研究拟订红河县数据发展支持政策,推动大数据应用工作;组织推进红河县数据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负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OA系统、视频会议等应用系统和电子政务网络建设运维。

内设机构:办公自动化管理股、视频会议管理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2名。

2.红河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单位名称:红河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主管部门: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单位类型:专技类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承担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指挥、人工影响天气、防雷减灾管理等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

3.红河县民兵训练基地

单位名称:红河县民兵训练基地

主管部门: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单位类型:工勤类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全县民兵训练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民兵军事基地训练任务;为民兵军事训练提供服务保障;承担民兵武器仓库管理及服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

四、办公地址

红河县北门街。

、办公时间

8:00-11:3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873-4621209

、负责人姓名

张纯伟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