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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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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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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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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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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机构编制与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5号)、《中共红河县委、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单位名称:红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主管部门:红河县人民政府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单位类型:管理类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正科级
主要职责:(一)贯彻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二)贯彻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的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提出工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对策措施;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贯彻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政策,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
(六)负责协调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指导并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负责全县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七)贯彻执行全县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方封锁的政策,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八)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设,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分析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改革措施;维护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九)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政策。
(十)贯彻实施国家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负责落实内外贸易和外商投资的相关政策、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十一)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协调电子政务发展,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工业股、中小企业股、商务股、信息化与无线电管理股、产业政策法规股、园区股等7个内设机构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21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
三、办公地址
红河县迤萨镇莲花路水润金城2期旁(云梯酒店旁)
四、办公时间
8:0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873-4621410。
六、负责人姓名
李晓峰 红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