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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工作机构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654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编制与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5号)、《中共红河县委、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红河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设置情况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红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二、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名称: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管部门:红河县人民政府

单位类型:行政机关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正科级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就业创业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褒扬纪念股)。

人员编制:核定行政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2事业单位:红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红河县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中心。

1.红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红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单位类型:管理类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负责为退役军人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以及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等相关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

2.红河县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中心

单位名称:红河县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中心

主管部门: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单位类型:管理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人员编制:无。

三、办公地址

红河县迤萨镇门街。

四、办公时间 

8:0011:3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8734625288

六、负责人姓名

张羽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