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县政府工作机构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652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编制与职能职责

一、设置情况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县政府主管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二、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单位名称: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主管部门:红河县人民政府

单位类别:行政机关

单位类型:服务类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正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和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负责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落实情况,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及自治州条例的贯彻落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保护信教群众正常宗教活动;了解和掌握县内及周边地区民族、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掌握全县民族、宗教的情况和动态,研究发展趋势,提出协调的工作建议,抵制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边疆团结安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设机构:办公室、民族宗教工作科、监督检查科、经济文化教育科。

人员编制:核定行政编制4名、工勤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

三、办公地址

红河县迤萨镇北门街(小花园公交车站正对面)

四、办公时间

8:00-11:3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873-4621288

六、负责人姓名

王桥银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