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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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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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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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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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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编制与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5号)、《中共红河县委、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红河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方案
(一)设置情况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
1.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红河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二、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一)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是红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红河县行政审批局、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1.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3)负责全县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4)负责全县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
(6)承担红河县“12345”政务热线管理工作;
(7)承担红河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关工作;
(8)承担红河县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9)指导并督查各乡镇政务服务业务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5个):
(1)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和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人事、劳资、福利、财务、文秘、会务、机要、档案、公文处理、收发、印章管理等工作;负责日常政务和对外联络协调以及接待工作;负责安全保卫、信访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行政后勤工作,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更新和采购。
(2)政务服务股。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实体政务大厅和网络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实施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和运行规则,组织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和绩效考核;对涉及多部门的重要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组织、协调,明确牵头部门,实行并联审批、联合办理、限时办结;负责对县、乡镇政务服务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收集、统计、汇总、上报;负责指导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3)监督检查股。负责政府自身建设工作,以及工作目标任务的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负责红河县“12345”政务热线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对群众通过“12345”政务热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红河县“12345”政务热线网络单位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评;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规定进行处理;承担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红河州子库;负责组织招标投标及集中代理业务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等方面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负责对进入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代理机构进行监督;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规则和制度的执行监督,协调行政监督部门驻场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行交易规则和按照交易目录执行“应进必进”的情况;对交易目录内、行政主管部门未明确监督职责的项目,制订统一的交易规则并进行综合监督;督促检查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做好相关的工作。
(4)信息技术股。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信息应用系统的规划、设计、安装、协调、指导和应用,组织有关人员制定信息系统相关规定及管理制度;负责信息化平台、办公自动化建设、组织有关人员做好中心(大厅)、各股室信息网络设备和监控设备的管理及维护;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规划建设、管理维护与推广应用;负责起草网上服务大厅、网络设备等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业务专网和系统接入的维护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电子监察系统等应用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外网和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负责全县政务服务相关应用系统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5)行政审批股(红河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制订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建立县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指导督促各部门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拟订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中介服务机构的清理规范和管理工作,以及政务服务事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负责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评估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评估专家进行监督、考核;监督、指导审批事项无偿代办服务工作;受理和核实违反行政审批制度的投诉举报;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县级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助做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的清理和精简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行政编制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1.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名称: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主管部门: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单位类型:管理类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副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交易业务流程、运作规则以及交易市场和内部管理制度;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承办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产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等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建设,收集、存储和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设施完备、服务规范的场所和技术、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跟踪监管,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质疑和投诉;负责维护、管理评标专家库,收集统计有关资料、数据,提供档案查询服务;负责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的统计、分析、上报及相关资料(含录音录像)的存档调阅等工作。
内设机构:综合股、工程建设交易股、国土矿产资源和产权交易股、政府采购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2名。
2.红河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红河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单位类型:管理类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负责筹办并联审批联席会议;负责投资项目审批系统的运行维护;负责管理全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受理中介服务选取工作,对参与全县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进行信用评价和不良信息记录;负责对投资项目审批中心人员的管理和进驻审批中心部门窗口及其人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监督考核和保障服务等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