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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工作机构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66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机构编制与职能职责

一、设置情况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为红河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二、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单位名称:红河县机关事务局

主管部门:红河县人民政府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单位类型:管理类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正科级

主要职责:1.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红河县的重要内、外宾接待,安排食宿、交通、考察、洽谈等活动;承担县级重要会议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县级公务接待经费的统一管理和使用;负责红河县会堂、莲花游客服务中心的管理及维护工作;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及公务用车保障平台运行工作;负责制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承担红河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使用调配维修改造,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承担县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县处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管理。

4.负责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统计工作等。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办公室、后勤保障一科、后勤保障二科、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

三、办公地址

红河县三棵树街老烟草公司三楼

四、办公时间

8:0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8734623321

六、单位负责人

廖国栋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