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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工作机构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71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5号)、《中共红河县委、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红河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方案

  (一)调整情况

  1. 划出单位

  将红河县医疗保险管理局交由红河县医疗保障局管理。

  2. 编制调整单位

  将红河县社会保险中心5名事业编制调整到红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设置情况

  调整后,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4个。

  1. 红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 红河县社会保险中心

  3. 红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 红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各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红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红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全县范围内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负责分析和预测全县人力资源供需状况;指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

  红河县社会保险中心

  单位名称:红河县社会保险中心

  主管部门: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全县社会保险事宜,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宣传贯彻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等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7名。其中,主任1名。

  红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单位名称:红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主管部门: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单位类型:管理类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副科级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法拟订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院长1名(副科级)。

  红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单位名称:红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主管部门: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单位类型:管理类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劳动保障监察,负责组织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及日常巡视检查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队长1名。

  三、办公地址 

  红河县迤萨镇莲花路。 

  四、办公时间 

  8:00-11:3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873-4621510。 

  六、负责人姓名 

  白忠文 红河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