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1-00713
-
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无
-
发布日期2021-03-04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机构编制方案、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5号)、《中共红河县委、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红河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设置情况
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作为红河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二、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
单位名称: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
主管部门:红河县人民政府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单位类型:专技类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正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族文化和教育方针、政策,挖掘哈尼梯田民族文化资源,推进哈尼文化传承与创新;
负责以教育教学形式传承和保护以哈尼梯田为核心的红河哈尼传统民族民间文化,使红河哈尼传统习俗、哈尼多声部、乐作舞、哈尼生产四季调、哈尼民间工艺等哈尼梯田文化精髓逐步发展成为令世界瞩目的民族文化瑰宝;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学校发展的各类规划、计划,做好校本课程的研发工作等。
内设机构: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校长1名(正科级),副校长2名(副科级)。
三、办公地址
红河县迤萨镇大塘子坡新区。
四、办公时间
8:00-11:3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873-4621235。
六、负责人姓名
李白章 红河县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