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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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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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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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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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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地震局机构编制方案、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5号)、《中共红河县委、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红河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设置情况
红河县地震局作为红河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二、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红河县地震局
单位名称:红河县地震局
主管部门:红河县人民政府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单位类型:专技类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正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拟订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规划、计划等有关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和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负责全县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规划和建设;制定全县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地震灾害预测、监测、震情监视跟踪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负责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震情速报、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及地震资料和信息的管理;参与震后地震科学考察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灾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拟订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地震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的指导、协助、督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等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
三、办公地址
红河县迤萨镇北门街原人大二楼。
四、办公时间
8:00-11:3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873-4621479。
六、负责人姓名
陈勒伟 红河县地震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