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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工作机构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71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地震局机构编制方案、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5号)、《中共红河县委、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红河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设置情况

  红河县地震局作为红河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二、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红河县地震局

  单位名称:红河县地震局

  主管部门:红河县人民政府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单位类型:专技类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正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拟订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规划、计划等有关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和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负责全县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规划和建设;制定全县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地震灾害预测、监测、震情监视跟踪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负责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震情速报、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及地震资料和信息的管理;参与震后地震科学考察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灾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拟订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地震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的指导、协助、督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等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

    三、办公地址 

  红河县迤萨镇北门街原人大二楼。 

  四、办公时间 

  8:00-11:3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873-4621479。 

  六、负责人姓名 

  陈勒伟  红河县地震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