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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工作机构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42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5号)、《中共红河县委、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红河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方案

  (一)调整情况

  将红河县律师事务所更名为云南红迤律师事务所。

  (二)设置情况

  调整后,红河县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

  1. 云南红迤律师事务所

  2. 云南省红河县公证处

  二、各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云南红迤律师事务所

  单位名称:云南红迤律师事务所

  主管部门:红河县司法局

  单位类别:公益二类

  单位类型:专技类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负责诉讼、仲裁、非诉讼代理、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代书等律师业务工作;协助参与法律援助等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

  云南省红河县公证处

  单位名称:云南省红河县公证处

  主管部门:红河县司法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单位类型:专技类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承担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参与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等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