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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4-155340-03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融媒体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05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红河县“扫黄打非”主题歌曲 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动“扫黄打非”进基层,创新开展新时代“扫黄打非”宣传工作,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扫黄打非”工作,全面提升“扫黄打非”共建共治共享水平。经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开展红河县“扫黄打非”主题歌曲征集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三个务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全国、全省第36次“扫黄打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牢固把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主动权,创新方式广泛宣传“扫黄打非”工作,营造积极健康、向善向上的文化环境,有效维护红河县意识形态安全、政治安全和文化安全,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奋力谱写红河县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共红河县委宣传部,红河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协办单位。红河县融媒体中心,红河县音乐家协会。

三、活动主题

唱响扫黄打非,净化文化环境。

四、活动内容

(一)征集时间。2023年7月7日至8月20日。

(二)征集范围。全县范围内从事“扫黄打非”工作的人员,基层站点“扫黄打非”信息员、联络员、网格员、志愿者,以及音乐爱好者等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1.内容要求。作品内容要紧扣“扫黄打非”主题,结合“清源”“固边”“净网”“护苗”“秋风”五大专项行动,以歌曲的形式宣传“扫黄打非”重要意义、政策法规、基本知识等内容,倡导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歌词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词句生动、入辙押韵、易于传唱、雅俗共赏。作曲要提倡民族化、艺术化、通俗化,旋律流畅、优美动听,简约大气、朗朗上口,符合现代大众审美与文化艺术品位,反对千篇一律、格式化、过于“熟”的音乐语言。

2.格式要求。应征作品必须是完整的歌曲作品(词曲完备),仅限于2023年以来创作的、未在国家、省级征歌活动中获奖的原创歌曲作品。歌词采用中文创作,用简谱记谱,体裁、形式、风格不限,歌曲时间长度一般不超过5分钟。

3.报送要求。每个乡镇至少要报送1个作品,县文旅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团县委、县文联至少报送1个作品,其他县级成员单位结合实际报送,原则上不作硬性要求。

4.报送时间。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于2023年8月20日前将征集作品(电子版)打包报送至县委宣传部出版发行与版权管理科邮箱:hhxwcbk2022@163.com(联系人及电话:白雪13769***098),有条件者可提供作品音频小样(mp3/mp4),每件作品须详细标注推荐单位、歌曲标题、词曲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五、活动申明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作品征集完成后,将由红河县音乐家协会修改后汇编成书,以一次性内部资料形式印发全县“扫黄打非”战线传唱;同时,还将选取部分优秀作品制作成 MV,作为全县“扫黄打非”主题歌曲在各级媒体平台展播宣传。

(二)提交作品的个人或组织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

如发生版权等法律纠纷,由参加此次活动的个人、组织承担后果,与本次征集活动主办方无关。

(三)红河县“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对所有征集作品享有所有权和发表权,作者只享有署名权,县“扫黄打非”办对获奖作品享有修改权、复制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并有权无偿使用获奖作品用于公益事业或推荐参与评奖、公益作品巡展、汇集出版、网络发布、宣传等活动。

(四)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单位及作者皆视为已认同以上约定,并签订相关版权协议书。

(五)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红河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