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部门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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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gxj/2025-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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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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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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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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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关于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征集的通知
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云商市建〔2025〕16号)等文件精神,有序推进全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县工商信局拟开展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标准
(一)项目支持对象
项目支持对象原则上应为法人企业,鼓励支持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乡镇人民政府直接投资实施的具有公益属性的彩云市集、农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乡镇人民政府可作为支持对象。
(二)支持方式
中央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已实施完成并验收的项目进行事后奖补。在建项目可阶段性验收后予以支持。未验收的项目内容不得拨付补助资金。
(三)支持方向和支持内容
1.2025年度全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聚焦打造彩云市集和“一县一品”,支持企业主体实施符合财办建〔2022〕18号文件明确的支持方向、支持内容的示范项目。
2.在符合财办建〔2022〕18号文件明确的支持方向、支持内容前提下,各地还可围绕市场主体培育遴选支持以下项目:
(1)支持农产品上行项目,打造一县一特色云品。支持项目服务于当地特色优质农产品对外销售,对当地农民增收有明显带动作用。支持内容以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为主,涵盖但不限于产地采收、预冷、分选、烘干、清洗、包装、配送等农产品初加工和流通销售方面的设施设备。
(2)支持乡镇商贸中心项目,打造一县一特色餐饮。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乡镇商贸服务中心(包括大中型商超、农集贸市场),拓展餐饮、休闲、娱乐等消费新业态新场景,形成本地商业集聚区。支持企业完善冷藏、加工、配送等设施,配置与现场加工相适应的加工设备,以及消防、公共卫生、停车场等设施。
(3)支持丰富消费市场项目,打造一县一特色街区。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建设商业街区,形成区域商贸中心。支持街区统一招牌、标识、装修风格,配置与商品相匹配的陈列设施,配置结算设备、电子监控等设备,配置游乐、餐饮、健身器材、电玩、影院等休闲娱乐设施设备,以及仓储、分拣、物流配送设施设备等。
(4)支持物流快递配送项目,打造一县一特色电商。支持项目服务于农村电商快递物流配送,有助于提高电商快递配送效率和增强特色云品的电商销售服务能力。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主要支持配备自动分拣线、立体货架、新能源配送车等;乡镇快递物流配送站点主要支持智能取件终端、仓库货架、小型配送工具等设施设备。
(5)支持培育市场主体项目,打造一县一特色酒店民宿。支持知名住宿、餐饮等品牌服务企业发展完善电子商务、连锁化经营的设施设备,创新订餐、订房、团购、外卖、配送等经营模式,积极发展美容美发、家政服务、养老托育、小修小补等便民服务,丰富消费业态,推动企业做优做强。
(6)支持家电家具回收项目,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22号)文件精神,支持商贸流通企业以县城、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废旧家电家具回收等服务网点,建设分拣中心,完善回收和处理的设施设备,畅通家电等产品更新消费循环。
以上支持项目投资额核定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其中应有不少于30%的投资额在2024年1月1日后产生。支持项目的投资额,仅指该项目符合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方向的投资额部分。除乡镇农集贸市场项目外,县域商业“以奖代补”补助资金均不计入投资额。项目投资额须有票据等相应支持资料,投资额不包括土地购置、土建、办公楼、宿舍、食堂等投入,以及办公经费、人员经费、租金、购置厂房、技术服务等开支。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17:00结束。
三、征集流程
项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征集,实施主体自愿申报。申报流程如下:
(一)实施主体申报。符合要求的项目,由项目实施主体向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县级初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确保推荐申报的项目符合支持方向、条件和要求。有条件的应进行项目现场查验,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存在,把好申报质量第一关。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上报州(市)商务局。
(三)州级审核。州市商务局对县(市)上报项目进行审核,严格核实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项目类型、是否享受或正在申报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是否符合项目实施期限等,不符合支持条件的,不予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州商务局委托专业第三方进行现场审核,后联合相关单位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核意见后给予补贴。
联系人:杨丽丽;联系电话:17844117810,邮箱:hhxjmj@163.com
附件: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书
XX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书
(企业盖章处)
企业全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表
项目基本信息表 | |||
项目申报单位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址 | |||
申报项目方向 | |||
是否有已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 ▢ 是,具体项目 。 ▢ 否 | ||
项目建设性质 | ▢ 新建 ▢ 改造 | ||
项目开工日期 | 预计/已竣工日期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及已完成建设内容 | |||
计划建设内容 | |||
已完成建设内容 | |||
建设内容已完成进度 | |||
预计总投资额 | 已完成投资额 | ||
总投资额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银行贷款 | |||
其他途径(需列明) | |||
二、项目申报承诺书
项目申报承诺书
我单位XX对申报的XX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之XX项目,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提交的各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二、近三年内,本单位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三、自愿按照国家规定的资金支持方向进行项目建设,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实施。
四、本单位将配合做好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督导,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
五、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未享受过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六、如未履行以上承诺,违反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相关要求,挪用、截留资金,项目未能按期完成的或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的,交回前期拨付资金。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并在规定时限内退回补助资金。
特此说明!
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三、项目申报单位信息资料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二)项目申报单位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乡镇人民政府除外)。
(三)项目实施单位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扫描件)(乡镇人民政府除外)。(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四)项目实施单位纳税证明材料(近1年的纳税记录、税款缴税记录等);若新成立项目实施主体不满1年,提供成立以来的缴税记录)(乡镇人民政府除外)。
四、项目实施佐证材料
(一)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土地、立项备案、施工等手续。
(三)项目申报单位已发生项目相关费用的合法凭证(合同、发票、银行支付凭证)等。
(四)项目建设前后及实施过程中的照片。
(五)反映项目情况的其他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各项工程建设预/决算及竣工验收材料、设备到货/签收单、车辆登记证书等。
附件【附件一: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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