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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红河县
信件标题 关于拆除违建构筑物的诉求
内容
尊敬的县长
    您好!
     我们是元红二级公路旁原职工服务中心斜对面居民,现向您反映我们的诉求。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关心下,我们居住片区环境不断改善,现正在施工污水处理和道路硬化工程。然而道路进口一户存在违章乱建,违建面积经自然资源局现场测量3间约为35平方米,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其中,已拆除一间,另一间已拆除顶部,还有一间未拆除。现工程已接近尾声,对施工造成严重影响,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未彻底见效,仍然占用公共资源。因此,无奈之下向您反映我们迫切诉求,希望您在百忙之中安排人员进行调查,给予尽快拆除违建构筑物为盼。
创建时间 2026-01-11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2026-01-26
回复部门 红河县人民政府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答复如下

收信后我们高度重视,积极落实诉求,红河县人民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相关人员2026123日依法依规实地对您诉求的违章建筑物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成。

仍有疑问,请致电红河县人民政府(0873-4621209)。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流水号 20260111001
姓    名 何*
手    机 137****2758
地    址 元红二**************
发件IP **************************************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答复如下

收信后我们高度重视,积极落实诉求,红河县人民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相关人员2026123日依法依规实地对您诉求的违章建筑物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成。

仍有疑问,请致电红河县人民政府(0873-4621209)。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处理对象 红河县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26-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