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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红河县
信件标题 低保公示信息相关
内容 请问在哪里可以查看当地的低保公示信息?
创建时间 2026-10-20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2026-10-27
回复部门 红河县民政局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红河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工作,严格落实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规〔2021〕2号)要求。为确保低保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低保信息采取线下、线上两种方式进行公示。

一、线下公示。乡镇受理新低保对象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家庭经济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拟纳入低保对象的调查核实结果及拟保障低保金档次等内容,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上报县级审核确认,次月发放保障金。

二、线上公示。县级审核确认完成后,次月15日前按照最新年度州级提标文件保障标准,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保障金。发放完毕,本月享受对象发放保障金名册在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如需获取拟纳入低保人员情况,可关注线下公示栏;如需获取保障资金发放情况,可登录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年度或月低保发放名册等信息。

若仍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红河县民政局(0873-462136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流水号 20261020005475B6776
姓    名 洪**
手    机 188****6049
地    址 红河县
发件IP ***************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红河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工作,严格落实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规〔2021〕2号)要求。为确保低保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低保信息采取线下、线上两种方式进行公示。

一、线下公示。乡镇受理新低保对象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家庭经济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拟纳入低保对象的调查核实结果及拟保障低保金档次等内容,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上报县级审核确认,次月发放保障金。

二、线上公示。县级审核确认完成后,次月15日前按照最新年度州级提标文件保障标准,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保障金。发放完毕,本月享受对象发放保障金名册在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如需获取拟纳入低保人员情况,可关注线下公示栏;如需获取保障资金发放情况,可登录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年度或月低保发放名册等信息。

若仍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红河县民政局(0873-462136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处理对象 红河县民政局
处理时间 202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