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信件归属 | 红河县 | ||
|---|---|---|---|
| 信件标题 | 低保公示信息相关 | ||
| 内容 | 请问在哪里可以查看当地的低保公示信息? | ||
| 创建时间 | 2026-10-20 | ||
回复信息
| 回复日期 | 2026-10-27 | ||
|---|---|---|---|
| 回复部门 | 红河县民政局 |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红河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工作,严格落实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规〔2021〕2号)要求。为确保低保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低保信息采取线下、线上两种方式进行公示。 一、线下公示。乡镇受理新低保对象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家庭经济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拟纳入低保对象的调查核实结果及拟保障低保金档次等内容,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上报县级审核确认,次月发放保障金。 二、线上公示。县级审核确认完成后,次月15日前按照最新年度州级提标文件保障标准,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保障金。发放完毕,本月享受对象发放保障金名册在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如需获取拟纳入低保人员情况,可关注线下公示栏;如需获取保障资金发放情况,可登录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年度或月低保发放名册等信息。 若仍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红河县民政局(0873-462136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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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61020005475B6776 | ||
| 姓 名 | 洪** | ||
| 手 机 | 188****6049 | ||
| 地 址 | 红河县 | ||
| 发件IP | ***************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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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红河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工作,严格落实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规〔2021〕2号)要求。为确保低保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低保信息采取线下、线上两种方式进行公示。 一、线下公示。乡镇受理新低保对象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家庭经济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拟纳入低保对象的调查核实结果及拟保障低保金档次等内容,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上报县级审核确认,次月发放保障金。 二、线上公示。县级审核确认完成后,次月15日前按照最新年度州级提标文件保障标准,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保障金。发放完毕,本月享受对象发放保障金名册在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如需获取拟纳入低保人员情况,可关注线下公示栏;如需获取保障资金发放情况,可登录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年度或月低保发放名册等信息。 若仍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红河县民政局(0873-462136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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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红河县民政局 | ||
| 处理时间 | 2026-10-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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