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我县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二、出台时间
《方案》于4月17日经红河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研究通过,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于2020年4月20日印发。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方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反垄断〔2019〕245 号)和省、州政府要求进行制定。明确了清理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统称政策措施)。其他政策措施包括不属于规章、规范性文件,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清理重点是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严格对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以下简称《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逐项研究分析相关政策措施,认真做好清理工作。《方案》的制定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
红河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