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方便查阅,乡政府编制架车乡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进行查阅。
一、公开分类
架车乡人民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和不公开3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登录乡政府网站获取相关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内容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二)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三、公开方式和时限
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在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说明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法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五、不予公开范围说明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和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六、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红河县架车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地址:红河县架车乡人民政府办公楼
联系电话:0873-4571040
七、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