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二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红河县政府办发布日期:2022/07/28   浏览次数: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2季度全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

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要求,2022季度,政府办公室对全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普查情况。2022季度,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府网站1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普查发现1政府网站合格,合格率为0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普查情况。截至2022630日,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务新媒体26个(其中纳入开普云数智安全平台实行常态化监管的政务新媒体26个),普查发现政务新媒体不合格,合格率为100%

(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情况。2022年二季度,对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信息进行自检自查,进一步修改完善、动态更新政务新媒体账2个。

二、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运维保障和信息发布方面存在不足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度不够不主动、及时提供行业内的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导致部分栏目逾期未更新,甚至出现空白栏目,分别“政府集中采购”“公共文化服务”“重大决策听证事项”“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文件)”。行业部门政策解读工作不到位,没有在政策文件公开后及时解读,还存在解读形式单一、政策解读质量不高等问题。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信息时有发生。

)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方面有所欠缺部分单位不重视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不注意信息更新的时间要求,反复出现错敏信息、即将逾期,满足于按照最低频次要求更新信息,甚至不顾多次监测提醒,直到即将严重逾期才应付更新信息。新媒体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后未及时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动态更新,在报送系统中填写的账号名称与实际账号名称不一致,已在第三方平台开办账号但未及时在报送系统中履行添加程序情况依然存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政府网站运维管理保障优化政府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好政府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政府网站运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错敏信息,正常更新栏目内容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积极探索建立重要政策解读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把关,避免出现发布信息差错,防止出现严重表述错误,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认真落实政务新媒体审批、备案等制度,严格开办、关停、注销、变更等程序,未经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政务新媒体必须确保2周(14天)内至少更新一次信息,坚决杜绝严重逾期;必须做到迅速及时整改错敏信息,不得拖拉延误。信息供稿单位加强对政府网站工作的重视,及时、主动地提供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重视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及时整改,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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