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红财农〔2015〕116号)文件相关要求,今年,我县项目安排始终遵循“乡镇上报、县级审核、省州备案”的原则。近日,红河县人民政府组织扶贫开发项目评审委员会相关成员,在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对2017年度扶贫开发项目进行审核,会议由县扶贫办副主任杨永仕主持,会期半天。扶贫开发项目评审委员会相关成员、县扶贫办股室长、县职成校和相关乡镇分管领导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人员等参加会议。
审核内容包括:到户产业发展、自然村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安居工程、小额信贷等扶贫开发项目。2017年,红河县共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265万元,项目安排共覆盖全县13个乡镇,受益贫困人口达24300户、104853人。
会上,审核专家对红河县2017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表示通过审核,并提出相关要求限期整改落实上报。本次审核会议,对我县进一步开展扶贫开发精准脱贫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为下一步进行项目验收、审计等工作奠定了坚实有力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