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红河州“社会治理”第六调研组组长、红河州民政局长戴劲松一行3人到红河县开展“社会治理”专题调研工作。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赵健忠陪同调研。
调研组采取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到红河县乐育镇、迤萨镇,重点围绕村(居)委会党组织、村居委会及下属委员会、村监督委员会体系建设、日常运转、经费保障、集体经济发展,村(居)民自治、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村(居)民自治组织中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开展,基层群众群体性信访接待、查处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举措工作开展调研。
调研组一行对红河县社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高度评价,戴劲松指出,红河县在加强社会治理,推进村民自治进程,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治保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针对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下一步工作中要突破瓶颈,通过加强基层治理系统建设,发挥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动红河县社会治理工作发展。
在乐育镇、迤萨镇座谈会上,赵健忠结合我县村(居)民自治组织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应有作用、村务公开力度、民主管理水平、工作经费保障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作汇报,与会人员重点围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汇报交流。
县政法委、县民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领导参加了县级座谈,村委会干部代表、村(居)民代表、人民代表参加了乡级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