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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地税局多举措着力提升监督执纪水平

来源:红河县地税局 发布日期:2017-12-27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红河局按照“聚焦主责主业、创新监督机制、严肃纪律检查”的工作思路,以加强落实“三转”为依托,进一步加快制度建设,严肃开展纪律检查,着力提升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三转”,聚焦主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明确定位,聚集主业,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着力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执纪监督、责任追究,在服务全局的前提下,全面履行好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立足于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二是加快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按照中央关于“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的要求,结合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建立完善了各项制度,制定并印发了《中共红河县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派单制的通知》《中共红河县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加强地税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和《红河县地方税务局关于成立红河县地方税务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内控职责分工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和量化了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增强了操作性和实用性,从制度层面确保了权力的规范运行。

三是严肃各项纪律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监督,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权力运行,始终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同时,对在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严肃处理,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