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12月14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行政处罚法》和《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等规定,就红河县人民医院涉嫌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一案的行政处罚依法举行听证会。听证会由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郑和罡主持,县政法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人员参与旁听。
听证会始终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在听证会上,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依据以及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陈述和申辩;案件调查人员对案件事实进行了举证,并说明证据来源;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对案件调查人提出的各种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了辨认;双方还重点围绕违法行为认定及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质证、辩论;最后,听证双方进行了陈述。
通过听证,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行为,充分体现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公平、公正。同时,也彰显了新常态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