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指引方向,学习刻不容缓,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后,驻红河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任务,结合新党章、十八届纪委报告、监察法草案等内容开展学习活动,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打铁”本领。
一是学原文,精神领悟不走偏。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大会精神为导向,坚持原原本本学,对十九大报告、新党章等逐条逐句学习领会,力求领会得更深、理解得更透、把握得更准,真正做到读原著、悟原理。二是学理论,业务提升求实效。一方面重点学习研读内容中关于纪检监察相关信息的把握,如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表述;新党章中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内容的修改;监察法草案中程序性内容的表述等。另一方面更具工作需要,结合过往通报案例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解读有关句段,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实效,为更好的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这把利剑打牢基础。三是学习惯,工作学习有规矩。认真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活动,确保每周一次,形成惯例,进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同时,在集中学习时引入条例讨论、案例分析、建言献策等方式,激发学习热情,形成工作带动学习,学习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