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日,红河县教育局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协调指导下,把教育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主攻方向,按照《红河县教育扶贫十六条措施》督促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并出台《关于调整教育精准扶贫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教育扶贫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教育扶贫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开展动态管理精准识别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6426户124971人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学致贫户952户(含已脱贫304户、未脱贫648户),未脱贫“因学”致贫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3.67%。目前,2018年春季学期共识别辖区内学校建档立卡在校学生:学前教育在校2381人、义务教育小学在校14277人、中学5476人(由于红河二中数据出错,与上报数据有16人出入)、普通高中在校1075人、中职在校57人。建立辖区外建档立卡就读中职在校841人、大专及以上在校803人名册档案,为做实村级中职以上在校学生享受资助台账,红河县教育局结合文件要求,通过学生填报《红河县中职以上学生在校期间享受资助情况统计表》,目前已经收集607名学生个人登记表,为精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打牢基础;对2018年毕业的红河一中高三学生开展“贷前培训”,参与学生400与人,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指南》800余份,同时将该指南由一中负责粘贴到每一个高三学生宿舍中,为2018年7-9月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工作打好宣传基础。
二是落实精准资助民生工程
1.2018年春季学期下达学前教育助学金71.82万元,补助学前儿童2394人;春季学期落实补助35.91万元,其中建档立卡学生受助2381人,补助资金35.715万元。
2.落实“两免一补”惠民政策及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做到义务阶段学生学费全部免除,其中建档立卡学生19753人,免除资金647.35万元;免除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费1314.13万元,其中建档立卡学生19753人受益。落实寄宿制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072.9万元,受益学生18812人。截至6月底落实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905.65949万元,受益学生35835人;其中,建档立卡学生19753人。
3.落实普通高中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生活补助政策。红河一中免学费补助资金131万元,免除全部高中学生学费,其中建档立卡学生1075人次,减免资金43万元;国家助学金141.75万元,受益学生1174人,其中:一类建档立卡特困生1075人、资助资金134.375万元。2018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目前未到账,尚未发放。
4.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发放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国家助学金2.14万元(3、4月份),受助学生55人,由于5、6月份资金被县财政收回,暂时未发放。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12.3万元,受助学生123人。其中建档立卡学生53人,两项共计补助资金6.54万元。
5.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处于前期宣传筹备中,计划7月16日开始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6.其他资助:2018年落实本科以上因学致贫户学生181人、外省专科6人报州教育局,按照每人1000元一次性补助。落实“雨露计划”东西协作学生36人,按照每人5000元每年补助,2017-2018学年已经补助18万元;其他雨露计划学生正在收集学生申请材料,第一批申请资金54万元,补助180人,已经发放;第二批落实25.8万元,补助86人,正在发放;目前学期刚刚结束,大批量学生正在交申请表,按照“落实一批,兑现一批”的原则将陆续开展精准资助。
三是加快发展贫困地区学前教育
通过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一村一幼等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建设38所幼儿园(其中:新建32所,改造6所),在建幼儿园19所(其中:新建13所,改造一村一幼6所),总建筑面积57081平方米,总计划投资11565万元,完成投资10251万元,预计年内可完工。项目实施完成后,全县91个行政村(含3个社区),53个行政村将覆盖,覆盖率58.24%。同时,13个乡镇中心幼儿园将实现全覆盖。剩余38个行政村幼儿园项目已纳入《红河州2015-2017年新建(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储备计划》,总建筑面积32970平方米,计划投资8572万元,项目批复实施后,全县91个行政村幼儿园将实现全覆盖。
四是着力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方面
近年来实施了民族地区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8800平方米,完成投资3384万元; 2017年批复建设红河县第一中学艺体楼,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计划投资126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基础施工,正在主体施工中。该项目的实施,为红河县第一中学扩容提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按照县域人口超过30万人应设置2所普通高中的原则,根据红河州教育局测算返于我县的数据,到2020年高中阶段学生将达到7000人,红河县第一中学办学规模为4000人,故还应规划新建1所3000人办学规模的普通高中。
五是加快普及职业教育
1.推进红河县职业教育发展,继续办好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学校自开办以来,多次代表红河州、红河县参加全国、省州各种民族民间大型歌舞演出活动,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赞誉。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将继续扩大招生规模,培养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
2.加大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力度。实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县长、乡镇长、村主任和教育局长、中学校长“双线五长”目标责任制,将各乡镇人民政府、初中学校完成年度中职招生任务纳入目标考核。实现初高中毕业未继续升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职业教育全覆盖,确保应读尽读。2017年我县中职招生1407人。2018年4-6月,红河县教育局配合省内外职业教育学校对全县13所初级中学开展3轮职业教育招生宣传,累计组织23家学校、近70余名工作队员参与,累计宣传1.1余万人次,发放招生宣传简章8万余份。广东职业教育学校参与招生宣传,为下一步东西协作招生计划打好基础。目前正在以教育局带队,组织25余家,50余人分两组到各乡镇中学开展学生自愿填报中职招生咨询事宜。
3.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项目,组织动员建档立卡户初高中毕业学生到东部发达地区就读职业学校,2017年红河县已输送“东西协作”项目学生36人。2018年将按照州级下达指标,组织动员学生到东部就读职业院校,按照州县两级承担的2000元补助,“润雨计划”2000元补助,“雨露计划”5000元补助,并同时享受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补助的政策,宣传鼓励就学。
六是实施招生倾斜政策
按照国家、省专项招生计划,高校招生计划,中等职业院校招生方案,优先推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选择就学。2017年完成东西协作中职招生送生36人,2018年将按照州级下达指标宣传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就学。
七是加强毕业生就业帮扶
红河县教育局对高校毕业生给予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提供证明,凡属于红河县籍生源地大学生贷款对象,按照要求,本人提供申请,县教育给予相关证明材料核实盖章,目前已办理33人。红河团县委招募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在红河县各行业从事服务工作,共计33人,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时,优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
八是实施普及普通话攻坚及青壮年劳动力素质提升专项行动方面
1.加大普通话培训力度。创建有利于普通话学习的社会环境,宣传推广普通话,解决少数民族青壮年学习使用普通话“开口难”“开口羞”的问题。各类培训中均使用普通话形式,提升培训普通话范围。全县各学校,均明确使用普通话开展所有活动,校园内全面要求普通话交流,学校内有清楚明了的普通话推广宣传标语。
2.加强加强示范引领整体推进。红河县有7所学校获得州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2018年将积极申报省州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目前正在做前期筹备工作。
九是政策宣传到户到人,营造舆论良好环境
县教育局、县扶贫办通过印制口袋书、宣传册、制作音频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大教育扶贫惠民政策宣传力度,红河县教育局印制《教育精准扶贫各学段资助政策解读》7.5万余份,发放宣传到户到人,在扶贫办印制的《精准扶贫工作知识手册》1000册提供相应的就学保障政策,争取到县扶贫办印制的《脱贫攻坚政策挂历》中一个页面,将教育扶贫惠民政策宣印制2万余份分发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2018年县教育局正在筹措将教育惠民政策制作为音频文件,发放到学校、村民小组中播放宣传。乡镇政府把教育扶贫政策纳入全乡镇精准扶贫宣传的主要内容,发挥乡镇干部职工、驻村工作队员、村级干部走访贫困户有利时机强化宣传;各学校(园)以召开家长会、主题班会、入户家访、粘贴宣传标语、制作政策告知书等多种多样形式,将教育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宣传到户,做到家喻户晓。县扶贫办、县教育局、各乡镇政府积极宣传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形成人人知晓教育扶贫政策,人人参与教育扶贫的良好氛围。教育扶贫政策知晓率、认可度全面提高,满意度大幅提升。
2018年春季学期共计制作5.3万余份《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告知书》,一式三份,一份发学生或家长,存学生家内,一份学校保存,一份把建档立卡学生告知书报乡镇人民政府存入户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