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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红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红河县投资促进局 发布日期:2024-07-16 浏览次数:

《红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红政办规〔2018〕90号)文件于2018年7月下发,《优惠政策》共十五条。根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相关要求,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规范全省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试行)的通知》(云发改体改【2024】399号)文件、《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十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的通知》(红财发〔2024〕37号)等文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拟对《红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予以废止。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至7月22日。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7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反馈至红河县投资促进局。

联系人:欧阳金枝 电话:0873-4626371

邮箱:hhxzhshj@163.com

通讯地址: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