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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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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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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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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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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政策解读:和涛同志对红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责任追究办法的解读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由我带头解读《红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责任追究办法》(红办发〔2019〕47号),请各乡镇、单位部门认真领悟文件精神,提高创卫意识,扎实开展好我县创卫工作。
一、什么是国家卫生县城,红河县为什么要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是由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评选命名的国家级卫生优秀城市,是全国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对推动红河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县城管理,改变县城面貌,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提升县城品味,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红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主要措施和做法
红河县是云南省27个深度贫困县之一,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大会战的同时,我们把加强县城建设管理、提升城市品质、打造宜居红河作为重要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继2012年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之后,于2017年吹响了夺取“国家卫生县城”这一全国城市卫生工作最高荣誉的冲锋号。3年来,我们着力克服市政基础设施薄弱、县城管理水平不足、群众素质有待提高等重重困难带来的创卫压力,始终聚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目标矢志奋斗,经过3年的不懈努力,人民群众创卫观念进一步增强,“四害”密度迅速下降,县城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作成效显著,县城面貌大为改观。
(一)持续高位推动,组织保障有力。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红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分设9个工作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对创卫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度。抽调13名工作人员,成立红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多次主持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分管领导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督促各项工作开展。组建创卫督查工作组,对达标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轮次的督查督办。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使创卫工作重点整治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相互促进。2019年5月28日,省专家组检查指导红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后,我们把专家组指导意见作为抓好下一阶段创卫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标对表,认真开展“回头看”,实行逐项登记、逐项清零,对已达标的,持续巩固成果,对尚不达标的,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落实,全面清除创建工作死角。三是健全体系。制定下发《红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出台《红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红河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与相关部门签订56份《红河县创建国家卫生目标管理责任书》,下发《红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责任清单》、《红河县建立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等创卫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创卫工作职责。四是措施有力。出台《红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红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责任追究办法》,健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问题与投诉工作机制》,下发《红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确保创卫工作始终“抓得住、管得严、治得准”。邀请爱国卫生专家到红河县开展创卫专项培训活动,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创卫工作的理解、落实能力。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保持创卫投入力度不减弱,2017年-2018年,共投入创卫工作经费401万元。2019年,县财政追加305万元创卫工作经费,有力保障了工作开展。五是氛围浓厚。先后投入100余万元,在红河县马帮侨乡森林公园、二级路和县城主要街道等设立创卫大型宣传牌16个、发放创卫宣传手册2.3万份,动员信1.2万份,宣传小折页8000份,挂历5000份,在进城沿路喷刷1000余平方米墙体宣传标语,设置300余幅灯杆广告宣传牌。在红河县电视台开设了创卫专栏,及时报道创卫工作中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与单位和商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2000份,着力营造“人人动手、人人创卫”的良好氛围。抓住“世界无烟日”、“爱国卫生月”和“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契机,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系列创卫主题宣传活动。
(二)健全市政设施,补齐功能短板。
2017-2019年,全县编制完成《红河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2025)》和12个乡镇总体规划,县城规划控制区面积达52平方公里,控规覆盖率达100%。3年来,累计投入6.2亿元,启动实施2016年、2017年、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县城区建筑立面改造等项目,推进县城区1号路、2号路工程、城市排水防涝工程等项目建设。划定停车位967个,建成莲花路标准化停车场。完成红河县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主体建设,可于8月20日投入使用。正在新建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站,预计9月下旬投入使用。累计新建、改造城区公厕25座,统一设立标志标识。建成红河县马帮侨乡森林公园、木香缘公园、马帮广场公园、小花园广场、西山公园等城市公园和绿地。县城建成区面积4.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26.3%。
(三)加强城市管理,打造“美丽县城”。
一是健全管理体系。我们探索推进县城卫生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形成了清扫、保洁、清运、管理、执法、监督“六位一体”的管理体系。组建了城管综合执法、市政环卫保洁、市场管理、卫生监督、社区志愿者5支城镇管理队伍,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通过实施县城保洁社会化改革,引进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对县城区保洁工作提供专业社会化服务。将县城建成区划分为30个网格区,实行领导包片、各单位包区整治环境卫生的机制,每个网格指定专人牵头负责,全力发动城区居民积极参与创卫。二是加强县城保洁。县城区配有环卫专用车辆36辆,配备环卫垃圾桶475只,垃圾箱246只,果皮箱594只,县城生活垃圾做到容器化收集、密闭化运输、无害化处理,统管统运。县环卫工人总人数150人,人均清扫面积达到4823平方米。县城区域及周边所收集的垃圾集中运送至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对城区绿化带裸露土地及时进行绿化补植。三是强化县城管理。全面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识牌,做好路灯、交通信号灯管护工作,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制,有效规范交通秩序。对交通枢纽、繁华地带、市场出入口等重点区域设岗定人加强管理。对户外广告、门店牌匾、街道路牌标志布局管理开展定期巡查。实施建筑工地专人负责制度,对建筑工地实行专人监管。城区10个在建工地均按要求设置围挡、隔离带和警示标志,开展7次安全文明施工及城市运输“飘、撒、滴、漏”行为检查。全县星级宾馆、旅行社、景区和农家乐等窗口接待单位均已张贴禁烟标识,酒店客房实现烟具全部撤出。累计查处违法建筑1368户20.8万平方米,强制拆除永久性违法违规建筑26户3082平方米;拆除旧城区、旧厂区、旧住宅区改造建筑面积14万㎡,拆除县城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21余万平方米。四是整治市场秩序。起草出台《红河县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规划新建东门农贸市场、小花园农贸市场,改扩建跑马路、莲花路农贸市场。实施县城区跑马路、莲花路、红河商场等3个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农贸市场划行归市、设置标牌,加强市场内摊位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现象整治。累计整治占道经营6600余件、乱摆乱放4400余件、乱贴乱画1300余件、乱吐乱扔1200余件、乱排乱倒1650件、乱搭乱建1029件,治理重点区域脏迹1000余件。从严打击家禽家畜放养,流浪犬出没现象。
(四)注重社村联动,提升人居环境。
县城建成区西山、跑马、凹腰山3个社区卫生组织、管理制度持续健全,基础设施和环卫设施规范完善。迤萨镇7个村委会均有基本的环卫设施,普遍建立保洁制度。各社区积极组织发动广大群众,重点对城中村“两违”建筑、“十乱五堆”、卫生死角和公路沿线村庄积存垃圾等进行清理,累计出动人员1800余人次,装载机、挖机20余次、清运垃圾车辆40余次,清运垃圾500余吨,清除大小广告牌120余块,清理河道垃圾24余次。对莲花塘、王塘子、罗阿寨、斐尼哨等地家禽放养和“四害”滋生地进行10次专项治理,彻底清除私搭乱建乱占行为。迤萨镇通过公益性岗位聘用了158名村庄保洁员、卫生员,负责所辖村庄保洁工作。
(五)狠抓健康教育,提升市民素质。
县、乡医疗机构均设有健康教育专栏,采取设立健康教育咨询台、印制健康教育处方、播放健康教育视频等多种形式,对病人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知识宣传。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做到了教员、课时、教材、教案、效果评价五落实。在客运站、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印制发放《结核病防治》、《预防性病艾滋病》、《预防禽流感》等健康教育资料。组织定期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2017年至2018年,在城区开展以艾滋病、高血压等病症防治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知识讲座7场次,参训近2000人次。
(六)压实环保责任,保护绿水青山。
制定红河县《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辖区内重点污染源排污企业均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出台《红河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年)》和《红河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全面健全环保监管体系。定期对城区主要街道进行洒水,降低道路扬尘。城区建筑工地均严格落实降尘工作措施。积极做好城区空气质量监测,对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数据进行定期采集,综合分析。全面落实“河(湖)长”制要求,加强水体综合整治力度。
(七)聚力饮食安全,确保“三个”达标
一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力度。对城区现有973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进行抽查检查,对于证照不全、设施不到位、卫生不达标的单位限期整改,拒绝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县城区建成标准化生猪屠宰厂,严格执行《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和《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管理。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识,主要饮用水水源地红星水库,备用水源地俄垤水库每日指定专人观察水质水量、每月定期开展水质送检,编制完成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完成小花园至环城北路段DN100供水主管网改造。2019年,计划改造老水利局至农贸市场、高级中学、凹腰山1号路段供水主管网改造。三是从严抓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加强对宾馆酒店、美容美发室等公共场所的监管。组织人员对全县117家公共场所逐一检查、逐一督促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督促用人单位积极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
(八)全面清理病灶,抓好病媒防制
一是防护管理严谨。聘请病媒生物控制公司在我县道路、广场、下水道、绿化带、水体、垃圾箱、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外环境、农贸市场、餐饮店等病灶多发地方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和密度监测等病媒生物防制。单位安装“三防”设施58家,餐饮业新装“三防”设施169家,县城区安装毒饵站1950个。二是集中整治到位。2017年以来,全县发动集中整治病媒病灶专项活动102次,清除严重滋生地97处,拆除老旧病媒生物滋生房屋900户,开展病媒生物监测28次,疏通沟渠250条,清理河塘、水体120个,建成区公厕全部安装防蝇设施。三是日常防治扎实。组织干部群众每周开展1次大规模的环境清洁行动,清除污水沟、污水塘及各居民小区堆放杂物、陈年垃圾,消除老鼠、苍蝇、蚊子的孳生环境。
(九)强化预防监控,严管传染病源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做到有规划、有措施。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各医疗机构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疫情登记报告等制度,对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报告和处理。县医院开设感染科,规范开展工作,无院内感染事件发生。儿童免疫接种工作规范,疫苗控制疾病得到有效控制。依法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动,医疗服务秩序良好。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均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医疗废弃物处置合同,医疗废弃物均按规定运送至红河州现代德远环境保护公司规范处理,未发现程序外私自处理现象。
三、红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成效
(一)爱卫组织管理坚强有力
县委、县政府把爱国卫生运动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县爱卫会,由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县爱卫会主任,县级30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组建爱国卫生运动会办公室,配有专职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各乡镇、社区(村)相应建立爱卫组织,配有爱国卫生工作专(兼)职人员,形成县、乡镇、社区(村)三级爱卫组织机构网络。制定下发《红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委员部门职责分工》,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年度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管理规范。
(二)健康教育工作广泛深入
县政府把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爱国卫生发展规划,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均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完善的健康教育网络。卫健局下设健康教育所,编制3人,主任1名,落实了人员、设备、经费,确保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全县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2.5%,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分别达90.64%和80%,蛔虫感染率1.1%。县城区居民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3%,健康行为的形成率达到77.6%,基本技能掌握率达71%。
(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范
全县建成区道路总长38.49公里,路网密度达8公里/平方公里,城区车行道路面积51.03万平方米,道路面积率为11%。路灯亮化率达到96.16%。全县污水集中收集率达86%,处理率达100%。污水处理厂污泥每日产生量大约1.8吨,集中运送至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主要公共区域实现清扫保洁全覆盖,重要路段全天候清运,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城区街道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县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8平方米,县城区绿化面积105.2公顷,绿化覆盖率超过38%以上。城区道路均配有行道树,人行道均有行道树且覆盖率达90%。城区在建工地、集贸市场无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现象。县城无黑臭水体。放养家禽家畜现象基本得到杜绝,县城流浪犬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健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广大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逐步增强,污染防治、环境监管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明显,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2019年以来,全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3%。境内地表水体总体良好,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2019年监测结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红星水库水质达到Ⅰ类,俄垤水库水质达到Ⅲ类,均达到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要求。红河县城区供水普及率达98.34%、供水安全率达100%。
(五)病媒生物防制扎实推进
通过第三方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和群防群治工作,病媒生物治理率达95%,合格率达80%以上,防护设施整改合格率达95%以上,病媒生物密度得到有效控制。2019年6月28日,顺利通过省级专家组病媒生物灭鼠、灭蟑先进县城考核评估验收,全县鼠、蟑密度预防控制在国家C级标准以上,蝇、蚊密度未超过国家C级标准的3倍,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要求。
(六)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全面达标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场所卫生安全,2017年以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持证率达100%;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全县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有经营许可证83家,持证率达70%,从业人员健康持证率达100%;全县435家餐饮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9.8%、五病调离率达100%。
(七)传染病防治工作卓有成效
2017年以来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传染病发病稳中有降,发病率为477.64/十万(2018年),低于省、州平均水平。传染病及时报告率达100%,及时审核率达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和处置率均达100%;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覆盖率达100%。0-6岁儿童预防接种率100%。“五苗”抽样调查全程接种率达99.56%。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流动儿童接种建卡率达96.5%。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接种率100%,规范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工作,查验率100%,补种率91%。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达到100%。
(八)社区卫生整治效果明显
县城单位和居民区爱国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协调、有人检查、有人督促。“门前三包”责任制积极推行,单位内部食堂及居民区内食品经营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厕所、垃圾收集容器规格和管理使用符合要求。各个社区均建有整套的卫生管理制度,室内外环境整洁,主要卫生指标合格。健康教育灵活多样,群众性大扫除蔚然成风,“脏乱差”整治成为常态,单位和居民区人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九)镇辖村卫生有效保洁
县城所在地迤萨镇辖7个村委会、3个社区,各村委会、社区均建有村卫生室(所),村卫生室(所)均配有标准的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村医均取得合法执业资格。有43%以上镇辖村建成省级卫生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6.70%。村级自来水普及率100%,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6%,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82%。各村主干路已实现硬化,支路平整;村民卫生习惯良好,环卫投入逐步加大,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村容村貌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