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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4-0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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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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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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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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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文字解读《红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方案》
一、起草背景及征求意见、审查情况
(一)《运行管理方案》起草背景。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2019年10月,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120号)。为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程效益,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0号)《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县水务局结合全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现状和实际,起草了《红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方案》。
(二)《运行管理方案》征求意见、审查情况。2024年11月,县水务局以(红县水函[2024]76号)《关于征求<红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红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制度(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的函》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等28家单位征求意见,回函11家单位,收集1家单位修改意见建议共计1条,已采纳1条,未采纳0条。2024年12月2日,泰和泰(昆明)律师事务所(水务局法律顾问)对我局起草的《运行管理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无违反上位法及违规设置行政强制的情形,并出具合法性审查的法律意见书。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5章32条,为总则、 工程管理、水源水质管理、水价核定水费计收及财务管理、附则。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包括6条。主要明确了制定该文件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第二章为工程管理,包括7条。主要明确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所有权、管理权和供水管理单位的管理模式以及应急处置和供水管理单位关于工程管理的职责。
第三章为水源水质管理,包括7条。主要明确了水质检验和水源保护的规定。
第四章为价核定水费计收及财务管理,包括8条。主要明确了水价核定、水费计收方式、水费收入使用范围、用水户规定。
第五章为附则,包括4条。主要明确了本方案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解释、如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内容以上级规定为准、以及施行时间和未尽事宜可结合当地实际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定补充细则。